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

MengPei歸納法查經

內容 羅馬書第五章 ─ 本章分段

重覆詞語
提出問題
結構分析
真理應用
講章大綱

教師 周淑慧牧師 日期 Mar 25 , 2008 學員 胡夢蓓

全書總綱:因信稱義之福

得與神相和

5: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站立恩典中

盼望神榮耀

5:2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患難中喜樂

5: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5:4 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因賜下聖靈

5: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因神愛顯明
5: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5: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免去主憤怒

5: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憤怒,

本章分段:因信稱義之福
  • 所得的喜樂
    Ø 得與神相和 (v1)
    Ø 站立恩典中 (v5)
    Ø 盼望神榮耀 (v5)
    Ø 患難中喜樂 (v3-v8)
    ú 因賜下聖靈 (v5)
    ú 因神愛顯明 (v6-v8)
    Ø 免去主憤怒 (v9)
    Ø 因耶穌得救 (v10)
    Ø 以神為喜樂 (v11)
  • 所得的永生
    Ø 死從罪來 (v12-v14)
    ú 無關乎律法 (v13)
    ú 罪與死作王 (v14)
    Ø 恩典從耶穌來 (v15-v17)
    ú 恩典勝過罪 (v16)
    ú 義與生命作王(v17)
    Ø 耶穌vs亞當 (v18-v19)
    Ø 恩典超越律法 (v20)
    Ø 恩典帶來永生 (v21)

    重覆語
    稱義 (v1, v9,v16)
    藉著祂,藉著耶穌基督,藉著神的兒子 (v1, v2, v9, v10, v11)
    與神相和,和好 (v1, v10, v11)
    歡歡喜喜,以神為樂 (v2, v3, v11)
    盼望 (v2, v4, v5)
    罪, 過犯 (v12, v13, v14, v17, v18, v20, v21)

  • 因耶穌得救
    5: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以神為喜樂
    5: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死從罪來
    5: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無關乎律法
    5: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罪與死作王
    5: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恩典從耶穌來
    5: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恩典勝過罪
    5: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義與生命作王
    5: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
    律法 (v13, v20)
    因一人 (v15, v16, v17, v18, v19)
    恩典 (v15, v16, v20, v21)
    作王 (v14, v17, v21)

    提出問題:
    1. 因信稱義之後,我們藉著耶穌基督,能得到哪些福氣?
    2. 這些福氣與信、望、愛的關係是什麼?
    3. 為何站立恩典中,我們仍會遭患難?
    4. 在患難中,我們產生了哪些品格?
    5. 在患難中,我們能夠建立品格的憑據、原因是什麼?
    6. 神澆灌在我們心裏的愛,是一種什麼樣的愛?
    7. 誰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
    8. 〝盼望不至於羞恥〞是什麼意思?
    9. 〝免去神的憤怒〞是什麼意思?
    10. 為什麼與神相和之後,使我們能夠以神為樂?
    11. 什麼是本章的第一高潮?
    12. 眾人都犯了罪,是指什麼樣的罪?
    13. 死就臨到眾人,是指什麼樣的死?
    14. 因亞當一人所帶來的〝連續後果〞是什麼?
    15. 因耶穌一人所帶來的〝連續拯救〞是什麼?
    16. 為什麼說: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 耶穌vs亞當
    5: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5: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 恩典超越律法
    5: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 恩典帶來永生
    5:21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17. 稱義與律法有何關係?稱義與恩典有何關係?
    18. 〝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
    多〞,是否互相矛盾?
    19. 耶穌的恩典,最後帶給我們什麼樣的生命?
    20. 什麼是本章的第二高潮?


  • 結構分析:
    因信稱義之福
    保羅在羅馬書第三章說明何為因信稱義,在第四章例舉了亞伯拉罕如何被神算為義。到了第五章,保羅再談因信稱義,並帶出〝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到了許多屬靈的福氣。

    1. 所得的喜樂(v1 –v11)
    因信稱義所得的福氣,是因為我們相信,所以得被稱為義,免去神的憤怒,且與神相和,進而在神的恩典中凡事盼望。就連身處患難中,也能夠鍛鍊出忍耐、老練、盼望的品格。這一切的源頭,來自於所賜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中。是什麼樣的愛呢?就是在神創世以先,按著祂救贖計劃的日子,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竟甘願為我們而死的愛。
    保羅一再強調的〝歡歡喜喜〞要如何得著?,就是我們藉著耶穌基督的恩典,在信、望、愛中不斷操練,最後, 〝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2. 所得的永生(v12-v21)
    因亞當一人,罪與死入了世界,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不論有無律法,罪與死就在世間掌權。這〝罪〞就是悖逆神,這〝死〞就是與神隔絕。
    但是,因耶穌一人,恩典入了世界,要賞賜給世上一切的人,恩典勝過了人的過犯、勝過了外添的律法,義與生命就在世間作王,人因信稱義,就得到耶穌所賜的永恆生命。


    真理應用:
    1. 當我們處於患難之時,能夠不看困難的本身,單單因為思想、紀念神的愛,而從過程中鍛鍊自己的屬靈品格嗎?

    當我們與人的關係破裂時
    當我們事業出現危機時
    當我們身體健康亮紅燈時
    當我們因福音緣故受到逼破時

    試著忍耐等候神,而不是心浮氣躁,從中鍛鍊自己在主裡的沉穩性格;並思想我們的神愛我們到一個地步,連命都捨了,我們既然與神和好,與祂有暢通的管道,就藉著祂、靠著祂,雖然處於患難,也充滿盼望,以神為樂。

    2. 藉著耶穌基督的〝恩典勝過罪〞、〝恩典超越律法〞,我們是否有了嶄新的過得勝生活的確據?

    我們曾因為勝不過老我的纏繞而灰心嗎?
    我們曾因為過去的錯誤而無法重新站立嗎?
    我們曾因為人世上種種的教條規矩而感到壓迫嗎?

    試著提醒自己,人唯有接受神所賞賜〝稱義〞的恩典,否則,是無法自我拯救的,是無法免去神的忿怒與審判的。不要自陷於人的原罪、不要死守律法,
    因為耶穌基督早以勝過這一切。
    講章大綱:

    羅馬書5:1-21
    序言
    ú 何為因信稱義
    因信稱義的背後是神深長的愛
    ú 創世以先的預定
    ú 信、望、愛的喜樂
    因信稱義的結果是永恆的生命
    ú 無法勝過的罪
    ú 恩典帶進永恆
    結語
    ú 真正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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